2020重庆巫溪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4人公告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作者:新中语教育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2-22    

2020重庆巫溪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4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巫溪县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经县换届办审批同意增设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居委会副主任)。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其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任职时间要求:截至2020年12月29日,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村(社区)书记、主任须在巫溪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6年及以上。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4)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大专以上学历,均含大专学历;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保社局事管科(巫溪县柏场街道广场西街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402室)。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巫溪县2020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四)报名时应提供资料: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和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格会审环节。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会审环节资格。

2、资格会审: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人力社保局分别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意见,经资格会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和人力社保局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经资格会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予以公布。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七)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招聘名额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八)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于资格审查结束后3日内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予以公布。
文章来源:http://www.sdsgwy.com/article/html/2918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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